在我的facebook群組裡,最近大家在討論一個愛侶間經常發生的矛盾。一方和前度戀人還是工作伙伴,不想多解釋怕惹來誤會或麻煩,於是隱瞞了關係,結果另一方知道了,心裡感到受騙,或沒有被尊重。瞞騙一方可能並不是刻意想隱瞞,祇是沒有主動報告情況罷了,但怎樣解釋,不知情的一方總是百般滋味在心頭,無可避免地影響了感情關係。
信任和坦誠,都是在愛戀關係中最關鍵的正能量,能維繫最重要的信任。不是說每個人都需要毫無保留把一切向 另一半說出來,每個人都應有分寸地保留某些私隱 ,但在敏感的情況上,譬如涉及雙方的前任關係時,都應主動地向 另一半坦誠,別等對方問才 響應,這關乎你到底有多尊重對方的感受。別理所當然地以概念化的理論要求戀人明白你,信任你,不用多說什麼都能包容你來替自己的粗心或曖昧找藉口。
類似的個案難定誰對誰錯,因當事人不一定刻意隱瞞和前戀人的關係,可能是不懂得表 達怕會傷害現任關係才 不好直說,也不算是欺騙。不過最理想的關係,還是坦誠和照顧對方的感受,為免日後讓對方知道了,出現不必要的尷尬和難受,胡思亂想。
沒有人喜歡在愛人的前度身邊一無所知當傻瓜。愛的其中一個條件,是懂得照顧對方的感受,不祇是照顧起居生活。






